站厅层

常见问题

● 照度设置不合理,以至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存在照度不够或相差过大,导致出入时或因灯光过暗而引发不便,或因过亮而引发刺眼、眩目等视觉不适。

● 站厅层常因灯光的导向功能不明确,导致无法清晰识别方向。因此必须强调照明导向作用,引导旅客行进方向。

● 大多站厅层位于地下空间,因此即使在晴朗的白天也会大规模点灯,造成大量能源浪费

● 轨道交通设施不仅承担运输作用,同样也是宣传、传播城市形象和区域文化的重要载体,因此需要全面把控照明效果,提升传播、展示(美化、亮化)效果

标准要求

依据(LB/T010-2011地铁场所照明用LED灯具技术规范)

照明设计

   通过直接照明,二次反射照明等照明设计手法,结合重点照明、应急照明、广告照明、辅助照明等为站厅层工作区、行进区、通道等提供理想的照明条件(照度 300LX , 眩光值UGR≤22)以保证照度、方便出行、工作人员开展作业和疏导。


   雷士照明针对不同轨道交通设施的结构以及空间特点等,通过高性能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,全方位保证各车站功能模块照明条件的同时,实现降低能耗成本,以及美化、亮化效果的营造与装点,最终达到完美平衡的良好局面。

达成情况